2018年10月,原告姚某通过熟人介绍,在无相应诊疗资质的被告刘某处做双眼皮埋线手术,花费2480元。原告在术后认为埋线重睑术整容形态不佳、影响美观,遂于2018年12月在兰州某整形美容医院进行重睑成形术及眉提升术,花费11404元。原告认为因被告原因导致自己二次整容,遂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初始整容手术费2480元,并支付二次整容费11404元及误工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。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,被告刘某当场给付原告姚某3000元。
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。由于双眼皮埋线手术风险小、价格低、可以恢复原貌等特点,受到了广大女性的青睐,但整形美容有风险,整容失败导致无法恢复的案例比比皆是。消费者在整形美容前应当慎重考虑,确需整形的,也应选择正规医院和具有相应诊疗资质的医生进行手术,否则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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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行政庭 李忆菲
编辑:政治部 陈秀琴
审核:政治部 王雨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