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1日,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梁勇一行做客《春城热线》,就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、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保障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方面的问题,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,其中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提到,昆明市全市户籍80周岁高龄老年人可以申领高龄老年保健补助。
家住秋苑社区的蒋奶奶今年84岁高龄,领取高龄补助已有4年的时间,这四年间切身体会到了领取高龄补助的好处。
蒋奶奶
:“每个月60元的高龄补贴还是好的,像我们又没有收入,没有退休工资,有点还是比较好的,也是政府对我们的照顾。”
秋苑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项政策实行已有几年的时间,整个社区中有近180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办理申领了高龄补助。
西苑街道秋苑社区居委会老龄专干 肇春黎
:“80到89周岁就是每个月60元,90到99岁就是每个月120元,100岁以上就是每个月500元。”
工作人员表示,该项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昆明户籍的满80周岁的老人,而申请办理的流程也十分简单方便,只需在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就能进行。
西苑街道秋苑社区居委会老龄专干 肇春黎
:“年满80周岁,户口在我们辖区就来我们这里填一个申请表,然后我们复印一下身份证、户口册还有社保卡,交一张照片,填一张申请表就可以了。”
申请在经过社区和街道初审以后,由县市区老龄办进行最终审批,审批通过以后的当月就可以发放。此外,申办若不能本人到场也可以由家属代办,补助一般直接发放到社保卡或银行卡中,也可以现场进行领取。
西苑街道秋苑社区居委会老龄专干 肇春黎
:“这个政策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了,现在这些老年人能拿到这些补贴,老年人都说政府对他们关心,对他们的关怀,特别是一些老年人说的,我一定要拿这个补助,不是说钱多钱少,是政府对我们的一份关心。”
市民
:“这个是政府对我的关心,给我补助。”
市民
:“应该是很好的政策, 生活质量应该有一定的提高。”
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邬素梅介绍,2023昆明市已下达
3,238.69万元
用于全市户籍80周岁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保健补助。
发放对象
年满80周岁且具有昆明市户籍的老年人。
发放标准
昆明市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老人,将高龄补贴共划分为三个标准
1、
80—89周岁
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可领取高龄
补贴
60元
;
2、
90—99周岁
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可领取高龄补贴
120元
;
3、
100周岁及以上
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可领取高龄补贴
500元。
昆明市各县(市)区可以在市级补助标准上提标发放。
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梁勇介绍,市财政局对昆明市养老体系建设、运营方面进行补助,主要包括各级各类的
公办、民办敬老院、新时代幸福食堂、适老化改造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
等机构。
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给予补助
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、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,入住率达到30%以上并年检合格的,新增床位按每张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、5000元。
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,给予床位运营补助。对入住满6个月以上并经过年检合格的,每张床位给予每月50元的运营补助。
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人员给予补助
对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,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,按照高级、中级、初级不同等级,在职在岗期间,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元、100元、50元的护理补助。
对居家养老机构运营给予专项补贴
昆明市率先出台了居家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政策,公办、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(站)建成投入使用后,在中央、省资金支持下,每年由市、县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补助,每个居家养老中心(站)不低于2.4万元的运营经费。
给予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予以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
对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,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,该政策为2023年新福利政策,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
部分来源:昆明广播电视台
8099999记者报道